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及《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黎平县于2012年11月上旬出台了《关于加快雷洞、顺化两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黎平党发〔2012〕20号。
《意见》从组织领导、总体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扶贫开发、干部培养选拔和都作了详细的要求,同时还对《意见》进行了责任分解,其中交通类项目10个、财政“一事一议”项目257个、规划建设类14个、农业产业类项目10个、教育卫生类项目9个、文体广电类项目14个、水利消防类项目32个、国土整治项目5个,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10个。同时对各类项目的实施明确了完成时间和实施单位。
该《意见》的出台,为两个民族乡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通过努力,到2015年,使两个民族乡经济社会明显进步,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全县平均水平,贫困人口比2010年减少一半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廖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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