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黎平县根据州人社局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计划上报工作
据悉,在201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该县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特别要求:一是教育、卫生、计生、国土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填报,其他部门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统一填报;二是乡镇事业单位上报招聘计划数,务必控制在本单位所空编制限额的40%之内(特殊紧缺专业可在空编限额内适当增加);三是县直事业单位上报招聘计划数,务必控制在本单位所空编制限额的30%之内(特殊紧缺专业可在空编限额内适当增加);四是严格空编补员,严禁超编进人。各单位所需招聘计划数,应先报县编制部门审核空编情况,经县编制部门批复用编后,再上报县人社部门。(杨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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