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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第三期“SYB”创业培训全面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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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12 17:47: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推动微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的“三个十五万”政策,积极带动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和积极转变我县广大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提高失业人员的创业意识与素养,和为广大具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能力与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一个学习、掌握基本经营知识和创业技能的平台,黎平县就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局等部门于4月12日上午9:00在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开展了黎平县第三期“SYB”创业培训开班仪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杨剑、就业局局长吴兴勤、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向刚、财政局蒋红玲主任、就业培训中心石留昌主任、贵州大学教授、省创业培训师吴霞等应邀与来自县内的30多名微小企业主参加了开班仪式。

  在开班仪式上,首先杨剑书记就“‘SYB’的全称是‘START YOUR BUSINESS’,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它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系列培训教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为有愿望开办自己中小型企业的有志之士量身制定的培训项目。我国从1998年开始引进此项目并开始SYB创业培训试点工作,随着SYB创业培训在全国的全面启动和“三个十五万”、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扶持,解决了无数有志创业者创业时遇到的创业知识欠缺和资金不足问题,探索了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就业促进模式作了介绍,并要求在座的各位学员要充分抓住我县撤县建市的大好时期,全力开启我县微小企业的新局面。”

  其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向刚副局长向在座的各位解读了当前省政府出台的“凡贵州省居民(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除外)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并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的,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可申请创办微型企业,并获得“3个15万元”的扶持政策。一是财政补助政策:扶持对象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照7:1:2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按承担比例年终清算。二是税收奖励政策: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贵州省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奖励总额为15万元。三是融资与担保政策: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到指定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支持或担保。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财政补助、税收奖励、融资与担保三项扶持政策外,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零收费。”“3个15万元” 发展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再次,县就业局吴兴勤局长针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前景向在座的各位学员作了介绍,并要求各位学员要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在职业选择上要多元化,要打破行业界限和地域界限寻求就业途径,同时还可以紧紧围绕国家现行的就业扶持政策和抓住我县撤县建市的大好良机,通过自主创业来开辟就业渠道。

  最后,县就业培训中心主任石留昌向大家介绍了当前我县主要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并要求各位学员要充分抓住培训机遇,学好知识技能,努力开创我县的创业新篇章。(龙述相 熊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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