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6时50分,锦屏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新拱桥花树脚发现有一名男子死在公路边”。接警后,锦屏警方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查,死者叫邹某某(男,60岁,重庆市铜梁县大庙镇黄垭村十组人),死前在黎平县孟彦镇一木材加工厂做工,且身患有严重心脏疾病。事发前,邹某某曾于11月18日前往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大马路杨某某(女,1966年2月6日出生,天柱县兰田镇塘干村塘六组人)租住处,以20元钱嫖宿杨某某,事毕邹某某突然倒地后身亡。见此情景,杨某某立即叫来王某某(男,1957年8月16日出生,锦屏县偶里乡皎洞村一组人)协商如何处理。王某某提出将尸体转移,并偷走死者邹某某身上现金70元。事后,王某某用小四轮货车将邹某某尸体运至新拱桥花树脚公路边抛弃。
目前,锦屏警方已对卖淫的杨某某作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对王某某作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锦屏县公安局 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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