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锦屏县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共征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901.64万元,应参合农民199734人,实际参合农民180328人,参合率达90.28%。
锦屏县在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农民自愿、足额缴纳”的原则,在征收工作前广泛进行政策宣传,严格实行“县、乡、村”三层责任包干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与信息反馈,严格奖惩,对五保户、残疾人、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民政、计生等部门代缴参合资金,资金征收工作全面推进。(唐宏胜)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