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采取健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清理整顿收费秩序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该县制定出台《黎平县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办法(试行)》、《黎平县机关作风问责暂行办法》、《黎平县关于对危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清理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36个,行政许可263项、行政处罚2695项、行政强制81项、行政征收20项,取消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13项。清理收费项目144项,取消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16项,取消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擅自收费项目5项。成立黎平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周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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