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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发放9万余元独生子女户女孩在校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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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16 15:30:3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解除农村独生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2008年黎平县出台了《黎平县实施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独生女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独生子女户女孩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由县人民政府每学期发放一定数额的教育扶助金。小学阶段每学期100元,初中阶段每学期200元,高中阶段每学期400元。学校在住宿、学费等方面给予减免50%。自2008年以来共发放在校生活补助金92500元,其中:2008至2009学年度发放80人,资金28000元;2009至2010学年度发放90人,资金30100元;2010至2011学年度发放99人,资金34400元。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关心和救助,同时也得到了独生女孩家庭的信赖和群众的好评。(吴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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