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县质监局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03-14 14:42:1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近日,黎平县质监局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服务农业和农村,扎扎实实为广大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

    2011年新年刚过,黎平县质监局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与县财政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县“一事一议”工程招标采购用水泥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先后两次深入洪州镇、德顺乡的5个村(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发现本次招标采购使用的水泥共3864吨,生产单位是3家不同的水泥生产企业,受查水泥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计量短少的情况,经查实共少水泥114吨,经黎平县质监局与中标供应商曾某及生产单位进行沟通处理,责成供应商补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许华)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黎平县利用“三八”免费为女职工健康检查
下一篇:黎平侗女采茶忙(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