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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林农确立山有其权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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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17 09:05:27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黎平县林业部门目前已向全县403个行政村颁发林权证15万本,林权证发放率达98.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该县从2008年4月起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如期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工作任务。主体改革达到了预期目标。一是确立了林农的主体地位,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二是通过林改,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林农林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山林权属得到了明晰,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区群众逐步树立了“把山林当资产、把林木当财产来管护”的新观念,极大地激活了林业发展的机制。林农造林育林积极性高涨,资源管护意识明显增强,“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据黎平县林业局局长粟仕奎介绍,黎平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让林农享有灵活的经营权和自主处置权,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调动了林农营林积极性,实现了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的局面。

  截止目前,该县已经确权发证的集体林地面积500.5万亩,除群众要求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19万亩村寨后龙山、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外,其余481万亩林地均已完成了确权到户,到户率达到96%,发证宗地27万宗,发证户数达到11.58万户,发放林权证15万本,发证率达到98.7%。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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