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吴昌雄)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近日,黎平县规范和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
据悉,该县把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婴儿,遗弃新出生女婴,虚报、瞒报人口出生、做假结扎、假手术者,私自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及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并提供确凿证据,乱罚款、乱收费,违反免费服务相关规定,在“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双女结扎户”等计生奖励政策实施中弄虚作假,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八项内容全部纳入举报制度,奖励标准从500元至10000元。
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规定对各种形式的举报,2日内立案,5日内调查核实,7日内反馈调查结果。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举报人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黎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奖励金。经查证举报不属实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时向有关举报人反馈意见,对于恶意反复举报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干扰人口计生正常工作秩序的,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为防止打击报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黎平县人口计生局实行受理举报专人负责制,对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严格保密,发生因泄露信息给举报人造成了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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