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农民前三季度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0.5%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0-10-17 09:15:4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学章)今年前三季度,黎平县农民克服前期特大干旱,后期持续阴雨连绵的严重困难,在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作用下,人均现金收入达22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元,增长10.5%,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 “打工经济”、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实现全面增长,为完成全年增收目标夯实了基础。

 

    “打工经济”仍是黎平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人均达1090元,增收122元,增长12.6%;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稳定增长,人均863.2元,增收44.3元,增长5.4%,其中,林业收入134.8元,牧业收入385元,分别增长156.6%和6.4%;期内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8.6元,增长339%,其中,农民从“两高”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得到的补偿收入63元,增收28.5元,增长82.8%。

 

    同时,黎平农民的生产性投资积极性普遍提高,生活消费信心十足。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支出达3036.6元,同比,增加652..2元,增长27.4%,其中,用于购置农机、运输机械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生产费用支出590.2元;人均用于生活消费的现金支出达1839.8元,同比增加304.2元,增长19.8%,食品、住房、家庭设备与用品、衣着、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等生活消费支出均呈现大幅度增长的态势。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黎平警务前移 市民心安窃贼心虚
下一篇:夕阳献热——韩善祥(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