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对“春季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先进基层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黎平县森林公安分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基层单位,受到国家林业局通报表扬。
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代号“春季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领导亲自挂帅督战,森林公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集中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切实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