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陆书明 摄影报道)9月21日,广西省柳城县人民法院曾院长一行5人在黎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龙发环、水口法庭负责人吴家兴等同志的陪同下,将一万元的司法救助款送到水口镇平善村潘妹酉手中。
今年67岁的潘妹酉,因其儿子2003年在广西柳城县出车祸身亡,儿媳改嫁,现与12岁的孙子陆茶龙生活。虽然在柳城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中,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判赔偿潘妹酉、陆茶龙所有费用76000余元,但肇事者也是家徒四壁,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至今仅赔偿3000元。当法院得知陆茶龙还在读小学,妈妈又改嫁,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后,便在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一万元及时的送至潘妹酉手中,帮补一点度过生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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