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现场
本港讯 6月10日,黎平县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业务骨干培训会,全局干部职工共计20多人参加了培训。
《流动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于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该条例的宣传工作,黎平县人口计生局决定对县计生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培训会上,副局长胡祖艳组织学习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局长梅承礼组织学习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意见》。
梅承礼局长要求:一是参加培训的业务骨干一定要加强对该条例的学习,学深学透,以利于今后下乡开展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二是要拟出该条例的培训方案,加强对乡(镇)流管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三是要把该条例印制出一批宣传品,并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四是要与县电视台对接,利用县电视台加强对该条例的宣传力度;五是要加强协调工作,组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条例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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