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杨元海 特约记者 杨戴彰)近年来,为解决好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工作,黄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2007年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033元为基数计算,参保的失地农民缴费满15年的,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据悉,截止9月底,该县共有485人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月发放养老金达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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