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对污染严重单位领导实行引咎辞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11-06 10:22: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通讯员 杨戴彰)为确保“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近日,黄平县出台了《黄平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

 

    办法规定,对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任务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污染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污染减排工作进展迟缓受到县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后,措施仍然不力,整改不到位,未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对相关各单位或其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导致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建议引咎辞职。

 

    该办法由监察、发改、环保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行政问责联席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办理。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黄平农民有“玩具”了
下一篇:黄平194名就业困难人员端上了“饭碗”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