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五条铁规”严格机构改革工作纪律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8-06 11:29: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冉静涛  杨戴彰 记者 李丽娟)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黄平县纪委监察局专门下文出台“五条铁规”,严格机构改革工作纪律。

 

    严格政治纪律。要求各单位部门深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搞好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在机构改革中,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内部调整和调动人员,严防突击提干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纪律。要求组织专人做好资产清理造册登记工作,并对资产清理情况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在机构改革期间一律不准购买车辆、高档办公设备和装修办公室,确需购买的,需经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分管县领导签字同意,报纪检监察备案。

 

    严格财经纪律,明确规定不准借机构改革之机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私分公款、自行公款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单位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的,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上的,需报分管县领导签字同意。并规定各单位部门机构改革期间不准出现新的挂帐开支。

 

    严格监督检查纪律。由纪检监察牵头,财政等部门组成机构改革工作监督检查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和财产清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黄平县举行军警民迎“八一”庆祝活动(图)
下一篇: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现场会在黄平县召开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