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于2007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首年近5万人报销了医疗费用,国家财政为农民买单940余万元。在探索过程中,天柱县今年改进了参合方案,在方便农民就医、降低医疗费用等方面作了重大改进,参合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90元,农民仍然按每人每年10元缴纳,参合农民看门诊从原来的10元/人提高到400元/人,住院补偿标准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30000元,住院补偿比例各级医疗机构相应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开始推行网络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交费或出院结算时就能及时得到补助。同时,为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将4家综合实力强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
近年来,天柱县加大投入,投资上千万元资金升级改造县、乡、村三级卫生基础和医疗设备,医疗条件得到较大提升。重点对天柱县医院进行了新建,并投入700多万元购置了美国螺旋CT、CR、菲利普彩超等先进医疗设备,全县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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