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利益,方便诉讼当事人诉讼,天柱县法院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继续实行诉讼指南和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二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追讨工资等诉讼案件视情况予以减、免、缓收诉讼费用,到今年10月份共减、免、缓收诉讼费12万余元;三是推行巡回办案,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住所地开庭,在农忙季节到案发地开庭;四是针对该县电站建设涉及到两万多群众的搬迁,为妥善处理好移民搬迁引发的法律纠纷,成立了电站法庭。
(欧阳建涛)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