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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检察院依法监督  一起猥亵妇女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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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21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点击:  

 

     本港讯  (罗平  记者  姜秀波) 日前,记者从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启动侦查监督程序,成功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该院批准逮捕,并经法院一审,被告人杨某某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8年4月19日中午,锦屏县敦寨镇三合村村民杨某某借到本村潘某某(女,52岁)家喝水之机,突然将站在楼梯脚的潘某某胸部抓住,并拖至灶房窗子边,造成潘某某双乳软组织挫伤并住院治疗。事发后,被害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因未得到及时处理,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上访。

     今年6月,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接到被害人的举报材料后,认真进行了审查核实,认为被举报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当处以刑罚,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后,公安机关及时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08年7月29日提请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该院侦监科迅速进行审查后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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