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县隆重举行“6.8”抗洪抢险表彰大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7-07-04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2007年6月29日上午,中共黎平县委、县人民政府隆重举行“6.8”抗洪抢险表彰大会,黎平消防大队及五名消防官兵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来临之际,黎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新电影院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对在今年“6.8”抗洪抢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侗乡人民群众的共同见证下进行了表彰。黎平县消防大队、黎平县武警中队等多家单位被评为“6.8”抗洪抢险先进单位,黎平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仕宏、中队排长王赢等五名官兵被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黎平消防官兵“6.8”抗洪抢险事迹,在社会上树立了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大队在支队党委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官兵始终本着“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的承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驻地群众满意放心的思想,刻苦训练灭火抢险救援的本领,积极努力开展一系列为民、助民、亲民活动,争当起了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的“保护神”。

     2007上半年,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总队、支队党委、地方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官兵政治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以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构建侗乡黎平的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黎平县委、县政府表彰,再次被评定为抗洪抢险“先进单位”。

                                               (黔东南消防支队张金才 供稿)

 

                                                        (编辑  姜秀波)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全国旅游高级管理研修班在黎平隆重举行
下一篇:全国旅游高级管理研修班 黎平开班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