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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一网络“黑客”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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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5-10 00:00:00  来源:金阳  

 

    记者近日从黔东南州公安局获悉,此前由该局网监部门侦破的一起团伙网上盗窃案,经州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魏某在外地务工期间,经人传授掌握了网上盗窃方法。去年3月初,魏返回原籍地贵州省锦屏县,通过上网扫描IP地址及相关端口,他入侵中国电信ADSL宽带用户电脑并植入木马程序,大肆盗窃贵州、重庆、广西、广东、新疆、陕西等地宽带用户“互联星空”账号资费。据查,魏盗取资费后用于游戏账号、QQ账号等充值,之后在网上打折销售,进而牟取暴利。至当年4月上旬,魏某非法获利31790元。
    去年4月中旬,魏某转移到凯里,邀约姚某、龙某采取相同手法继续作案,非法获利22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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