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重安镇政府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被依法重处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6-11-25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11月25日,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向媒体通报了黄平县重安镇政府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一案。据称,2003年重安镇政府非法征用集体土地欲建办公综合楼,2006年破土动工。黔东南州经过调查认定其非法占用事实后于近日对该政府作出了处罚,共处罚金4万余元。

      据介绍,为建新政府综合办公楼,2003年3月,重安镇政府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征用重安镇天堂村、堡江村农户的责任田,作为镇政府办公综合大楼用地。2003年和2004年镇政府又同意相关的几家农户继续耕种,到2006年初期才开始破土动工。2006年3月1日,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获悉情况后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实测,用地面积为4056.13平方米。目前,该工程的建设已经黔东南州国土局依法制止和停工。现已经查明,重安镇政府未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依法申报办理用地手续。

       针对调查情况,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于近日对黄平县重安镇政府非法征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每平方米10元罚款以及其他处理的决定。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黄平4学生成绩不好怕考试相约上海打工
下一篇:黄平步行道一民宅起火 2人获救1人遇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