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11时26分,我县疾控中心接到外地协查函:复阳病例吴某某5月2日搭乘G2279次列车从长沙南到成都东,其中我县韦某为密接人员(已在我县集中隔离,目前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调查,韦某5月2日至5日上午在县城区活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5月2日 23:30—24:00在上坝高速路口服务点采集核酸
5月3日 19:30—22:30在林达步行街乐乐小吃店
5月4日 11:00—11:30在县人民医院门诊外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1:30—22:00在林达步行街乐乐小吃店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配合落实五天三检居家健康监测。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道真自治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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