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黎平县2022年第二季度法治督察工作安排,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执法案卷调阅及评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调阅案件的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查。针对黎平县综合执法局对被处罚人钟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建设被处罚一案,通过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方式,指出案件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并要求执法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针对前期行政执法监督深度不够的整改措施之一。下一步,黎平县司法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案件评查,通过送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方式,督促整改、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化水平,努力实现案件评查与严格规范执法的互促共进,真正发挥出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黄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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