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时间
2022年5月24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重点
1、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2、严禁假牌、套牌、未年检、非法改装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3、严禁酒驾、醉驾、毒驾摩托车(电动车);
4、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遮雨棚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
5、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载人、载货;
6、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
7、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禁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
四、整治措施
1、开展执法直播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依法查处、取缔销售擅自改装和非标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非法网点。
3、公安巡逻队伍的"移动围叭〞通过喊话提醒的方式责令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4、除依法处理、消除违法和安全教育外,引导违法驾驶员开展执法体验、志愿劝导自我曝光活动。
5、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科学布警、环闭严查,对容易肇事致祸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顶格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整治行动中,对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一律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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