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二被告人所销售的“保健品”都是通过淘宝网、拼多多、陌生人上门推销等渠道采购,销售的“保健品”检测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成分,这两种成分属于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彭某灯销售添加非法物质的“保健品”获利100元,史某英销售添加非法物质的“保健品”获利26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商,应以优质服务、上佳的产品质量,广结人缘,取天经地义之财,方为人间正道。反之,取财无道,必生祸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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