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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院:释法明理促履行,案结事了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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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10:43:4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法官,这几天我想了想,还是你说的对,和气生财,我想在你们的见证下将钱支付给对方,你看行吗?”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敦寨人民法庭干警接到了案件当事人刘某某打来的电话。

  季某某和刘某某都是木材生意人,二人因木材生意而结识,之后进行合作,合作之初还算比较愉快,一段时间之后双方因为价格等因素产生分歧并产生矛盾,由于没有好好沟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甚至出现了群殴的情况,派出所多次出警处理。进入诉讼以后,双方矛盾依旧没有得到缓和,在庭审中互不相让,情绪都非常的激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及时进行了判决,并向双方发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判决过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逐一进行了解答,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从情、理、法等入手,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刘某某自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实现案结事了的双赢局面。

  锦屏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正向机制,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发放自动履行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判后对案件履行情况及时进行追踪,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等方式,对未履行义务人予以提醒,督促其及时履行,形成督促其自动履行的“定时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现,减轻法院的执行工作压力,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吴才屏)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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