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还在梦乡甜睡的时候,施秉县人民法院接到了晴隆县某派出所的电话,说已通过布控系统发现被执行单位的负责人李某某并已成功控制。法院干警立马出动,奔赴晴隆县某派出所实施拘传。拘传现场,法院干警就贵州省施秉县某某公司申请执行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讲述不执行法院判决相关法律后果,在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以及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后,李某某当场履行51175元义务,使得本案得以执结。
申请执行人某某公司在收到执行款后,给法院干警打电话,激动的说“真是太感谢法院了,你们辛苦了,要不是有你们,单靠我自己,多年欠款怕很难拿回来了”。
近年来,为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施秉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措施,针对涉民生案件、金融案件持续开展“黔山雷暴”执行活动,始终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赵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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