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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48小时,30余万元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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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6 15:09:2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被执行人李某于2019年8月在黄平县谷陇镇某村承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时因需要水泥便找到宋某签订水泥《供货合同》,工程竣工后,向宋某出具《欠条》一张,可李某在付款期限内只支付4万元,剩余货款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其义务,申请人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解决这一难题,立案执行当天,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次日10时,被执行人火急火燎的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沙哑说道“所冻十万余的银行存款系农民工工资,请求法官解除呀...”

  在详细听取被执行人李某困难后,承办法官向其语重心长的说道“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绝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文书,对拒不执行的,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我们将会严惩不贷...但农民工资也必须要得到保障。”

  被执行人李某听完后,“脸红起来”,当即表示农民工资绝不拖欠,对法院生效的判决也立即履行。随后便打电话开始筹集并将案款及利息共计30万余元全部打入法院一案一账号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该案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兑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潘龙飞)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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