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解决这一难题,立案执行当天,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次日10时,被执行人火急火燎的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沙哑说道“所冻十万余的银行存款系农民工工资,请求法官解除呀...”
在详细听取被执行人李某困难后,承办法官向其语重心长的说道“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绝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文书,对拒不执行的,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我们将会严惩不贷...但农民工资也必须要得到保障。”
被执行人李某听完后,“脸红起来”,当即表示农民工资绝不拖欠,对法院生效的判决也立即履行。随后便打电话开始筹集并将案款及利息共计30万余元全部打入法院一案一账号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该案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兑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潘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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