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陈 魁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祝怀超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东旗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子贵同志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平国同志不再担任习水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冯泽豪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经济处处长职务;
胡隆俊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经处处长职务;
向勇军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处处长职务;
叶大祥同志不再担任湄潭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湄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何吉仕同志原任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