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岩区普陀路街道办事处和平居委会民政委员高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云岩区普陀路街道办和平居委会民政委员高誌在负责本辖区高龄补贴工作期间,未及时核查并上报辖区内高龄补贴待遇人员的死亡情况,导致部分高龄补贴待遇人员在死亡后依然享受高龄补贴。截至2021年4月,共涉及23人,造成国家民生资金流失67540元。2021年9月,高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已追回违规资金5万余元,剩余资金还在追缴中。
二、白云区公路管理所副所长田洪彬违纪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田洪彬任区公路所副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大山脚至沙农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普大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沙云公路白改黑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预付、多付工程款,且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等事实,多付工程款共计55万余元。因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付工程款已全部退回到区公路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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