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巡查中发现,凤城街道农贸二街一生湿面生产加工小作坊空间狭小,未能按国家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要求进行功能分区,未对生产、贮存场所设置“防鼠、防蝇、防尘”等防护措施,现场原料、成品、杂物混杂存放,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该局对其陈某某下达停业整顿通知,并多次对该小作坊进行现场指导整改,但当事人整改未能达标,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该小作坊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停止生产。
为保民生,本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县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引导经营者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达到保障食品安全要求后再对其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杨华 黄倩 杨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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