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餐饮经营单位
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经营单位、超市、餐饮店开展专项检查,要求经营户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执法人员检查餐饮店菜单是否有禁用字样
检查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消费野生河鱼的违法行为;查看各经营单位购销水产品的相关进货查验凭证、记录;查看是否存在招牌、菜单及广告牌违法使用“野生”等字样。执法人员对货物来源以及票证台账进行详细检查,不得以“野味”、“河鱼”、“河虾”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不能出现“中华”字样,一经发现有中华鲟字样立即责令改正。
执法人员向广大市场经营户宣传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向市场经营户宣传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引导广大经营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销售非法捕捞渔具及相关工具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水产品相关销售经营户8家次、农贸市场12个次、餐饮经营主体158家次,检查渔具店2家次, 巡查网络送餐平台2家次,共督促5家经营户屏蔽下架相关商品,共清理餐饮店门头招牌、菜单13处、清理网络送餐平台宣传页面5处。通过本次清理整治,达到“五不见”的工作成效,即“不见河鱼河虾广告、不见河鱼河虾门头招牌、不见河鱼河虾菜谱、不见河鱼河虾交易、不见河鱼河鲜踪影”。(通讯员: 田蕊)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