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笔者从榕江供电局获悉,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日,榕江县共发生4起因百姓砍树压断供电线路,导致部分乡镇和村寨停电。根据《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造事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供电设备损坏的赔偿;二是按照停电时长来进行计算停电损失赔偿;三是人工恢复所产生的费用赔偿。
据榕江供电局安监部负责人介绍,若客户有树木在供电线路的上方或下方,如砍伐时存在随时压到供电线路的风险,可先到供电部门报备,供电部门将采取有效可控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砍伐,确保电力线路设施和人身安全。
据悉,榕江供电局对4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目前赔偿正在处理之中。(吴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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