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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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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4 13:49:4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该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规定,现将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注销的驾驶证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注销时间
1 吴绍军 522610619936 5260019660441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3
2 杨胜东 522610504510 5270011214603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7
3 汪溶 522600012758 52X0002664413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7
4 覃学标 522610311555 5210017326286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15
5 夏平发 522610096131 5260008609406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15
6 马飞 522610501497 5290019613248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21
7 杨兴萍 522610698406 5210019622658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28
8 林长青 522610494650 5240012644316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0.12.28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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