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辖区内开展大排查、大宣传,全面排查辖区内水果经营者水果进货渠道、货物来源。
二是检查水果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同时提醒食品经营者做好进购水果的索证索票,做到货物来源可追溯。
三是告诫水果经营从业人员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提供进口水果的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证物一致。
四是规范商品明码标价行为,提醒告诫商家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严禁低标高结、价外加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发生。
通过此次检查,辖区内未发现经营进口水果。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进口水果及冷链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李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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