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查明此次非法盗采铝矿案,是由邓某鲜、饶某文于11月24日对重安镇大井村黄泥后山山林铝矿点先踩点后,再组织挖掘机驾驶员于11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到重安镇大井村黄泥后山山林非法盗采铝矿,并由农机货车驾驶员杨某东、潘某玉、吴某东三人转运至重安镇吴某智经营的砂石场囤放,吴某智向邓某鲜收取每吨5元的存放费,再拟于11月26日早通过大货车转运至凯里市炉山碧波邓某鲜收矿厂。
经委托101地质队对邓某鲜、饶某文11月26日凌晨非法开采的510余吨矿产进行价值鉴定,鉴定结果符合公安机关“非法采矿案”刑事立案条件,黄平县公安局立即立案,对侦查掌握的七名涉案人员实施抓捕。12月6日上午9时,李辉副县长组织专案人员开展非法采矿专案部署会,对非法采矿专案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当晚21时,吴廷华副局长、吴圳思副局长组织精干警力召开抓捕行动会议。12月7日上午,七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扣押涉案车辆3辆,涉案银行卡42张,涉案账本3本,涉案油卡3张。案件现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扣押涉案车辆3辆
查获涉案银行卡42张
下一步,黄平公安将在县委政府和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好全县社会经济秩序,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