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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封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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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3 06:54: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16日,黎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封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六个月。 五名被告人均服判,未提起上诉,该案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封某等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经长期发展,形成了以封某为纠集者、以石某某、龙某某、潘某某、杨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在黎平县城关及附近,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实施行凶报复、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在参与案件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天,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及家属代表50余人参加旁听。(刘正兵)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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