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2020年8月11日,邰某某因与其母亲发生矛盾,于是离家出走,2020年8月16日邰谋谋乘坐29路公交车来到清平小区游玩,到了晚上23时左右,邰某某走到鸭塘街道三江村,由于肚子饿了,看见三江村桥头有个副食店,就想着进去找点东西吃,便从副食店旁边的窗子翻了进去,在拿食品的过程中邰谋谋发现柜台有部OPPO手机和600元现金,便顺手一并拿走。
目前,嫌疑人邰某某及其父亲已经将手机还给了副食店,并且赔偿了3000元损失费,派出所民警对嫌疑人邰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与其父亲进行交流,要求其父亲在往后的生活中多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正确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切勿再发生类似事情。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严加管教的同时,注重方式方法,多交流、多沟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爱护,避免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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