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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通报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公司虚假整改——责任人被拘、处罚17次,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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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1 10:48:09  来源:科技日报  

  生态环境部8月18日公布了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虚假整改问题依旧。本次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的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两座旋转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均超标,其中一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高达6400毫克/立方米,超标212倍。

  督察组还发现,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原料破碎工序未建设收尘设施、制浆水解工段未建设污染物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从2013年以来,受到黔东南州、天柱县两级环保部门各类处罚多达17次,环境违法依旧,问题始终不改,污染情况十分突出。

  2019年7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组在对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督察发现,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严重,对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虚假整改。

  污染导致相关责任人被拘,依然拒不整改

  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2003年由中国化工集团所属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先后建成2条碳酸钡生产线及配套渣库,每年产生危险废物钡渣约8万吨。企业一期渣场占地15亩,现已闭库;二期渣场占地面积约30亩,库容80万立方米,现已使用约50.5万立方米,库存渣量约70万吨。据相关环评批复要求,渣场建设应当采取“天然+人工”防渗措施,入场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浓度必须小于150毫克/升。

  但是早在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贵州省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渣场无水平防渗、管理粗放。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企业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消除渣场环境污染隐患,2017年底前实现渣场规范化运行管理。但是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渣场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两次因渣场渗滤液外溢污染外环境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组织抽查天柱化工有限公司督察整改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渣场防渗措施仍不完善,钡渣继续随意倾倒,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并于2018年9月就其整改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但该企业依然故我,继续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为降低整改投入,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虚假整改问题突出。

  本次现场督察发现,企业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

  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渣场

  处罚达17次,环境违法依旧,始终不改

  督查还发现,2014年至2016年,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在上级公司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下,违法建设无除尘设施的旋转烘干窑和属于政策淘汰类生产设施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现场监测显示,两座旋转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均超标,其中一期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高达6400毫克/立方米,超标212倍。

  车间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该企业原料破碎工序未建设收尘设施,制浆水解工段未建设污染物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2013年以来,该企业受到黔东南州、天柱县两级环保部门各类处罚多达17次,环境违法依旧,问题始终不改,污染情况十分突出。


  原料破碎车间无任何集尘措施

  问题频发源于责任缺失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7年8月,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危废渣场环境风险问题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后,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级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隐瞒不报。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通报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虚假整改问题后,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既没有要求下属企业加强整改,也未对下属企业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办,仅要求上报材料了事。不仅如此,在2017年和2018年两个年度考核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突出问题均未纳入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考核评价范畴。

  生态环境部认为,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危废渣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直接参与下属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对虚假整改问题听之任之。

  中国化工集团对下属企业存在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不了解、不知情,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不关心、不关注,集团内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传导机制严重缺失。

  督察组表示,将继续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并督促中国化工集团依法依规推进查处和整改。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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