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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压百姓、寻衅滋事、称霸一方…… 3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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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8 16:23:02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9年9月10日,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张某清等30人出庭受审。该案由施秉法院院长顾平先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冰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清、张某、潘某发、李某学、张某邦、张某保、杨某、张某九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通过依仗家族势力,带头操办施秉县某村端午节龙舟赛事及各家红白喜事等活动,逐渐在该村树立威信,形成强势地位。张某清、张某、潘某发等人通过曲解“村规民约”,要求村里有任何事每户村民都必须参与,否则其家中的红白喜事全村都不准参与和帮忙等方式,在该村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以被告人刘某英等人聚众哄抢扶贫救济粮推波助澜,假借该村村主任发放救济粮不公为由,教唆被告人李某学、张某邦、张某保、杨某等36人先后实施抬车堵路、扰乱交通秩序、聚众冲击镇政府、煽动村民罢免村主任职务、擅自组织清查村集体账目和越级上访,并强迫村民张某江家杀猪供上访人员食用(即“扫寨子”)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清伙同被告人张某、潘某发等18人依仗家族势力,在该村一带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百姓,形成强势地位,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对抗基层组织,破坏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鉴于该案被告人均为苗族,且多数人文化程度低,施秉法院为该案其中的1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苗语翻译人员参与庭审。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庭前组织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进行庭审举证、质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庭审时间历时3天,该案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施秉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庭长积极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示范作用,下一步,施秉法院将继续总结审判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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