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李某某家贫困户申请在村级评议会上通过,待上级核准就可以享受贫困户政策,但直到去年,李某某还是没有进入贫困户系统。
当李某某找到村党支部书记顾永熙了解情况时,顾永熙却不耐烦地说:“扶贫系统关闭了,信息录不上去,你们找我干什么,现在国家都不提倡当贫困户,你们争什么争?”无奈之下,李某某向县纪委监委反映了有关问题。
“贫困户也能得而复失?”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调查组到西江镇扶贫工作站查阅相关资料,并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2016年8月,西江镇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再回头”工作。8月29日上午,乌高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再回头”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会议评议结果为删除不合格农户7户,新增合格农户13户。
当天下午,乌高村会议评议结果报到镇扶贫工作站。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审核后发现,该村的评议材料不符合“进一退一”规定,随即要求乌高村完善资料后再进行上报。
但顾永熙与村委会主任李勇、村会计李子彪等人却觉得上报贫困户申请材料手续太麻烦,私自决定将评议结果“删除不合格农户7户、新增合格农户13户”变更为“删除不合格农户0户、新增合格农户0户”后再次上报,同时以扶贫系统关闭为由敷衍群众。
最终,乌高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结果没能在扶贫系统中体现,造成“该删除的没有删除,该增加的也没有增加”的严重后果,也出现了文章开头的这一幕。
作为村干部,理应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但乌高村“三大员”服务群众意识淡薄,随意践踏侵害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最终,顾永熙、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子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雷山县纪委监委立即将上述情况向西江镇党委进行反馈,并要求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2018年底,在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西江镇乌高村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将李某某等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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