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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百般躲避之后……他在贵阳机场被法院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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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8 07:44:13  来源:瓮安法院  

  7月15日,瓮安县法院在贵阳龙洞堡机场将一直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娄某明成功拘传,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法院干警和机场公安民警在核实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据了解,被执行人娄某明与申请人刘某系叔侄关系,2012年5月,娄某明因修建房屋需要资金,立据向刘某借款30000元,并约定利息,未约定还款期限。房屋修好后,刘某多次向娄某明催要借款,娄某明以各种理由搪塞,一直未偿还借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于2017年3月向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瓮安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娄某明偿还刘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娄某明仍未给付,并一直在浙江躲避。刘某便向瓮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娄某明,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积极申报个人财产,但娄某明拒不配合,之后,任凭法院如何联系,娄某明拒绝接听电话。

  为了能够联系上娄某明,让他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承办法官经过多方走访打听,试着通过其亲戚朋友打电话联系娄某明,但一听到是法院的找,娄某明就挂断电话。承办法官只好通过短信和娄某明联系,告知其应当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但所有的短信都没有回复,再打电话过去发现已经被娄某拉黑。

  法院干警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并宣布对其拘传。

  瓮安法院决定将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高消费,并通过天网系统进行布控。7月13日,瓮安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消息,娄某明已回贵州,将于7月15日在贵阳乘坐飞机飞往浙江。7月15日上午,瓮安法院派干警前往贵阳龙洞堡机场,在机场公安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娄某明拘传,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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