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在我县经商的吴某(男,35岁,湖南涟源人),于当日路过城郊时,看见公路边有名男子在兜售一条野生蛇类,便当即将该蛇买下,带回家中做成菜肴食用,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吴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并表示以后不会再食用野生动物。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吴某已被行政处罚,其购买食用的野生蛇类来源也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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