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通过网络收购象牙制品 男子领刑2年并处罚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5-25 08:58:59  来源:贵州都市报  


  刘某平时喜好收藏文玩,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名叫“广源阁”的人,刘某先后多次向“广源阁”收购象牙制品68件。5月16日,经七星关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刘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刘某今年37岁,爱收藏,2015年年底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叫“广源阁”的人,其专门经营古玩和文玩,也包括象牙制品。2015年11月底,刘某以5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转账向对方购买了第一件象牙,在之后的五个月的时间里,刘某以同样的方式陆续向“广源阁”购买象牙制品68件。2016年6月22日,这位名叫“广源阁”的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临野生动物制品被本溪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0月19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天因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刑事拘留。后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价格认证中心估价,刘某非法收购的象牙制品价值6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鉴于刘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仕杰 吴万相 吕中华)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贵州将开展十大行业污染源排查监测 对超标排放企业建档立卡
下一篇:贵州首例体重最轻心脏直视手术 成功挽救3月大婴儿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