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凯里市为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颁发了“禁火令”。禁火令明确,个人或单位擅自在防火区用火的,除了警告外,还要罚款,罚款最高额度5万元。
凯里市的禁火令明确要求,每年的全年均为森林防火常管期,其中的11月1日至4月30日为严管期,在严管期内,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将对全市的风景林、天然林保护区等实行防火戒严措施,居民不得在此间进入林区用火,包括夜间点火照明灯、放孔明灯等情形。
防火期内,因对未成年人以及痴、呆、傻、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管护不严而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由监护人“捡底”。
严管期内,个人或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用火的,除了警告,还给予罚款,个人罚款额度为200至3000元,单位1万至5万元。个人、单位未履行防火职责;有关单位或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等情形,也将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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