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阳市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守生态底线。截止8月20日,全市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环保案件144起,其中:涉水案件57起,涉气案件19起,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3起,其他15起,处罚金额约437万元。有力打击了一批违法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保护了生态环境。
典型案例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废水超标排放
今年3月3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污水处理站粪大肠菌群菌数超标排放。5月20日,环保部门对医院废水超标排放一案进行处罚,责令其改正非法行为,处以9004.59元罚款。
贵阳富源饲料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今年5月20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及修文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贵阳富源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尾气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车间配套的尾气脱硫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脱硫喷淋设施未开启,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7月29日,对该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一案进行处罚,责令其改正非法行为,处以4万元罚款。
贵州路发实业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今年7月10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与开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硫精砂制酸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责令其改正非法行为,拟处以8万元罚款。
清镇蓝天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检测
今年7月23日,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清镇蓝天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有限公司的机动车定期检测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7月4日11时05分对牌照为贵A178**机动车在2号工位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时,私自降低登记贵A178**机动车发动机额定功率,未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检测。8月30日,环保部门对清镇蓝天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有限公司(本年度该企业第二次违法)进行立案,责令其改正非法行为,拟处以3万元罚款。(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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