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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59.5万!贵阳市观山湖区原法院院长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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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6 10:07:22  来源:毕节检察网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诗宇受贿案,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张诗宇利用担任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理、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9.5万元。

  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诗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对张诗宇已退缴赃款人民币十七万三千八百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对张诗宇未退缴脏款人民币一百四十二万一千二百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龙庆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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