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诗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对张诗宇已退缴赃款人民币十七万三千八百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对张诗宇未退缴脏款人民币一百四十二万一千二百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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