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省政府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盘州东、丹霞、民主、大山、保田、普田、清水河、品甸共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46年12月25日止。
其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工作由贵州盘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作者:胡锐 来源:贵州商报)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